狗狗多大会携带狂犬病毒?
狂犬病是狂犬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人兽均可感染,主要症状为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没有确切的证据显示暴露于低水平狂犬病的动物而受到感染的病例存在”;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亦指出:“暴露于极微量病毒的犬只可能会罹患狂犬病,但这些个案尚未被证实或确认”;澳大利亚国家兽医公共卫生实验室发表的研究报告指证了犬只感染狂犬 virus 的最低病毒量应大于10 个RNA 拷贝/微升血液(相当于5.6x 103 TCID)才能引发感染。 在2017年1月24日发表的《中国狂犬病流行病学现状》中,作者根据2014年中国狂犬病流调结果估算出犬类的平均血清狂犬病毒抗体滴度值为8.9(U·ml-1),以该论文中的模型推测,其对应的平均病毒含量约为每毫升0.5TCIDs0,低于上述研究得出的病毒血症门槛值。因此目前可以认为,在一般环境下,犬只不会通过低水平的病毒血症而传播狂犬病给易感者。
1988 年,北京地区曾发生一例由患狂犬病人的患者家属护理病人期间被犬咬伤,导致家属发病死亡的事件。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该病人自入院后一直生活和工作于住院部,并未随门诊出诊活动,因而排除了门诊患者的接触可能,同时,在病人发病前两个月内也无野外暴露史,故考虑其发病可能与住院部的病犬有关[1].此后,也有其他类似报道,均提示狂犬病患者有通过密切接触被感染的动物而发病的可能。 但需强调的是,这一案例并不具备典型性和普遍代表性,不能说明患者从犬体内感染了足够引起发病的病毒,也不能说明这种接触方式就是狂犬病毒感染的主要途径之一。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病犬本身都未能检测出狂犬病毒,或是只能检测到非常低的剂量,因而无法形成有效传染性的病毒血症。考虑到当时中国的狂犬病防治措施远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暴露后处置手段,在调查人员的主观判断作用下,这个案列很可能被误读为了支持犬伤处置指南推荐程序的证据。 我们目前对于犬类是否可通过病毒血症而传播狂犬病的认识仍然十分有限,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和证据来支持或推翻现有的观点。